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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的所得税政策与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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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的筹建期也称筹办期、开办期,在此期间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没有收入,现将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介绍如下,供参考:一、筹建期不计算损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作者 邢国平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2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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