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绪年间,清政府在洞庭湖淤洲实行官垦政策,在严厉打击私垦湖田的同时,对遵章承佃的绅民则优容有加。在此背景下,地方精英被剥夺了洲土所有权,但利用承佃权成为获益最大的社会阶层。地方社会展现出官绅"共赢"的权力格局。清末民初,随着社会动荡的加剧,政府与精英都发生了裂变,形成县府与下层精英结合、省府与上层精英勾连的利益"共谋"关系。为了重建社会秩序,自上世纪20年代初开始,湖区官员与精英出现身份同一的"共生"现象。而后,国民党又以精英官僚化作为主要的治理之策,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地方权力结构,但国家权力因私有化趋向使其逐渐失去合法性,最终与劣化精英走上共恶偕亡之路。可以说,晚清至民国洞庭湖区地方权力结构的生成与变迁,彰显了传统中国在近代转型中所遭遇的治理困境,对当今中国的改革有着巨大的启示意义。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2-65,共14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清代至民国环洞庭湖地区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13CZS060)
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晚清至民国环洞庭湖地区湖田围垦与生态变迁"(2013M54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