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吉德伦、克莱默、萨拉蒙等基于政府与第三部门互动关系的类型学划分,可以将非营利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分为合作共销模式和合作伙伴模式。我们通过对江苏省的实地调研发现,从"自主性"和"资源来源"两个维度来看,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形式有三种类型:政府主导型、企业附属型和公益主导型。在这三种类型的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它们各自又与政府形成了相应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兼具非营利组织形式和合作模式类型的双重特征。本文选取南京市的3个典型案例,考察了这三种类型非营利组织差异化的运行特征及其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现实效应,并针对不同的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策略:一是构建协商对话机制,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中促进协同增效;二是基于非营利组织的差异性选择适当的补贴工具,提高政府投入水平;三是通过开放市场空间、资本退出机制来引导社会资源的有序进入;四是通过分类管理促进多样性、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五是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自身建设,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45-156,共12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SK2014006)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016ZDIXM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