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违法岂能护法——南宁树木园某管理区乱收费一案的分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1994年物价大检查期间,群众举报南宁树木园某管理区自立名目,擅自向坟主收取“护林防火治安管理费”。为此,江南区物价检查所受南宁市物价检查所委托进行了检查,查出了非法所得金额11246元,并作出了处理。 南宁树木园某管理区于1994年3月27日、4月2—4日,在所辖林区第一五象岭和第三五象岭之间非法设置了5个收费点。
出处 《广西物价》 1995年第3期32-32,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