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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利润不可一概视为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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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暴”治“暴”,众望所归。暴利就其数量来说属于高额利润,但并非所有高额利润都是暴利。要正确区分什么样情况下获得的高额利润属于暴利,什么样情况下获得的高额利润不属于暴利,只有把获取利润的手段是否正当与把获取利润的数量是否过大这两者结合起来,才可正确界定。故各地在反暴利查处工作中,对实际存在的高额利润。
作者 吴鸿村
出处 《广西物价》 1995年第9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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