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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收费”怎叫企业不检举——市百货总公司被收保洁费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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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中旬,桂林市百货总公司芦笛路劳保仓库一楼两间门面(使用面积37米~2)室内刮腻子,某单位的三位人员两度上门通知商店带600元到其单位办装修手续。临走,耽心商店不去人交款,一收费员拿走商店房间钥匙。商店领导没有办法,只得托人找关系,最后找得人去说情,交了“优惠”款200元,开给一张收据,算办完手续,钥匙才得以退回。
出处 《广西物价》 1997年第8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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