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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占用应急车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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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由于科技进步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重利好,我国社会经济进入城市化发展的快车道,但也由此引发了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等棘手的大城市病。其中,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现象尤为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的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出处 《北京观察》 2017年第4期35-35,共1页 Beijing Ob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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