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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实施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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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近日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总体安排发表谈话。发言人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将延长至2017年底,新监管模式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目前已经批准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包括杭州、天津、上海等15个城市。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7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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