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订餐平台与一般食品交易平台相比具有特殊性,《食品安全法》滥用连带责任,造成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名重实轻,是当前网络订餐平台乱象的元凶之一。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相比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不仅能够对相关行业进行选择性保护,也可以避免直接侵权人逃避赔偿责任。以补充责任代替连带责任对网络订餐平台进行规制符合我国目前实际。为解决目前网络订餐平台的乱象,根本之策是政府加强线下监管。作为辅助措施,网络订餐平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改革也势在必行。网络订餐平台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改革有解释型和重构式两种改革路径。解释型的关键在于限制网络订餐平台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重构式的核心在于以补充责任代替连带责任。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6年第5期97-105,共9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