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农信社生存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抓紧制订省联社改革方案。市级联社或办事处应重新审视该如何站好位、不缺位、不越位这一重大问题,在充分释放、调动县级法人机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简政放权,强化服务,通过构建“五位一体”履职体系,切实走出一条改革大势下省联社派驻机构服务法人行社、助力发展的新路径。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7年第6期62-63,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