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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下调与增加个人收入基本无关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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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位缴费基数下调"是实实在在地降低原缴费比例。"个人缴费基数下调"并不能使个人收入增加,从长远上看反而可能损害个人收入。采取按"社会平均工资"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政策,不管社会平均工资怎么计算,都对工资低于低限的低收入者不利。
作者 唐钧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7年第2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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