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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经纪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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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我与某网络科技经纪公司签订《主播经纪合同》,公司每月向我支付保底工资5000元。公司安排我在某网站上的指定直播房间主播。合同对工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权利归属、合作费用、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工作6个月后,我因公司未按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辞职,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要求经纪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7年第3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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