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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伴电鱼丧命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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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带电的触鱼器捕鱼捉虾,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一对从小玩到大的邻居带着电鱼机结伴去电鱼时,一人不幸触电丧命。谁是非法电鱼的起意者?死者父母认为,邻家小伙对于儿子的死亡负有责任,将其起诉至法院。自制电鱼器具1992年出生的赵槐,与金成自小住在重庆的一个小山村里,两人从小学到高中都在同一个班级。闲时,赵槐与金成常常一起爬山攀树、下河捉鱼摸虾,可谓铁瓷的发小。村里土地征收后,
作者 欧阳峰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7年第8期44-45,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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