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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字号侵犯商标专用权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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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月,德阳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旌阳工商所接到江苏常熟某商贸企业的举报:其注册的“XXX”餐饮商标被辖区某经营者注册成个体字号,并在其店面突出使用,请求工商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作者 阳端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6期68-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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