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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办案系统在市场监管所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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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级工商、食药、质监三局合一后,一段时间内行政执法程序各自都有需遵循的程序规定,如:工商局的执法程序是按照工商总局28号令,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而食药监局是按照食药监总局3号令,即《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质监局是按照质检总局137号令,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虽然三个《程序规定》均是以《行政处罚法》作为制定基础,但在细节上存在差异。
作者 喻南琴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7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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