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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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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发布关于严防煤矿超能力生产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通知指出,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不得向下属煤矿下达超过其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和相关经济指标,要督促下属煤矿严格按照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
出处 《现代班组》 2017年第4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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