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灾之后有大疫。民国时期,淮河流域水灾频发,灾后大量灾民死于霍乱、伤寒、天花、疟疾、赤痢等传染病。为有效控制疫情,河南淮河流域各级政府对卫生防疫制度建设和防疫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专门的防疫机构,多渠道宣传卫生防疫知识,施行预防接种,派遣医务人员深入灾区进行救治,厉行传染病报告,对饮用水进行消毒,对传染病病人隔离治疗等,初步形成了一套颇具成效的传染病防控机制,不仅挽救了众多人的生命,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民众的不良卫生习惯与城乡卫生面貌,较好地维护了灾后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实现了社会生产的恢复。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7年第4期46-50,共5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国时期淮河流域传染病与医疗卫生事业研究"(编号:AHSKY2016D141)
安徽大学淮河流域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民国时期淮河流域公共卫生研究"(编号:HHYJZX2016ZW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