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辩交易和审辩对抗是审辩关系异化的两种样态。前者以"权力寻租"为主要体现,反映法官和律师由法律职业共同体向利益共同体的畸变;后者以"审辩对抗"为指涉对象,体现法官和律师在诉讼角色上的紧张关系。"消费"司法公信力、让现实利益压制法律人共同的正义信仰、司法公开渠道阻塞皆为产生乱象之根源。协同主义诉讼理念强调法官和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协同推进诉讼程序的进行。刑事程序中的审辩关系可在回归现行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借鉴该理念,搭建审辩充分沟通与对话的平台,通过法官职权向诉讼弱方的适度倾斜,弥补控辩双方诉讼能力的实质差异。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09-115,共7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