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连带责任可以分为普通连带责任与非典型(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为填补连带责任之空白而存在。各债务发生的债因位于不同层次及内部不可相互追偿为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本质特征。在面临公共政策选择及连带责任扩张适用的态势下,以层次划分的区分规制思想主导法释,界定不真正连带的适用空间与条件,并衍化出一般适用规则。各责任人之间是否处于同一层次,要结合责任产生的主观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及立法与政策等因素综合确定。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对终局责任人与其他责任人的债务负担进行份额化处理为实务新动向,理应认可。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第34期326-327,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