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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山区民间借贷活跃的成因及所社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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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几年来一直从事山区农村信贷工作,在与广大农户的长期交往中,了解不少民间借贷活动的情况,近几年又特别发现民间借贷有较快发展的趋势,凤山县平乐、江洲两乡为例足以说明问题。平乐、江洲是凤山县贫困的瑶族乡,而据调查,每村平均民间借贷金额为4万元以上两乡共17个村,金额为68万元以上。。如平乐瑶族乡寅停村仅一较富裕户,借给本村及邻村人的金额达1.5万元;江洲瑶族乡维新村一农户除自身积累外,还吸收别户闲置资金用于放高利贷,其总金额有3万多元,年利息收入为6000多元以上。借贷的主要用途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户农闲时借款进行小买卖。二是农户红白喜事,建房等资金不足而借款。
作者 黄甫宽
出处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1991年第12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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