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林业贷款风险的成因及对策——对巴马县林业贷款风险情况的调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巴马瑶族自治县地处桂西北山区,现有宜林面积105万亩.具有发展林业生产的良好条件.县人民政府根据这一优势,提出“长抓林,短抓牧,不长不短抓果树”的发展农业生产方针,巴马县农行配合县政府的这一富县方略,积极支持全县发展林业生产.从1985年至1990年底,农业银行共发放林业贷款689.79万元,支持全县造林28万亩.但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林业贷款风险性大,收回率低.主要是:1、经营管理不善.1985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巴马农村技术开发公司”,由一名副县长担任公司领导,担负起振兴巴马林业的重任.1985年借林业贷款21万元,分发到各乡作育苗费用,经过农村专业户真心护理,木苗长势很好.但由于各乡(镇)协调不好,木苗调剂不及时,加上县外木苗以质优价廉的优势,挤占了本县木苗市场.如所略乡是重点造林乡,当年种下的几千万株木苗都是从田阳县购进,而开发公司培育的木苗却打不开销路,造成损失20万元.开发公司因经营不景气而垮台,所借21万元贷款到1988年底仅从担保单位收回19.3万元,尚有1.7万元贷款无法落实而形成呆滞.2、违章操作,盲目放款.1988年4月,某营业所在没有进行贷前调查时就盲目发放林业贷款给21个村、442户,达135万元,这批贷款期限为一年,已逾期多年,多数被转移用途,至今分文未还.
作者 杨秀昌
机构地区 农行巴马县支行
出处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1992年第2期10-1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