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是1986年国务院为了扶持重点贫困县开发经济、发展商品生产,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一项有偿有息资金.我县是国务院确定的广西24个重点贫困县之一,1986年至1991年六年间,共获得扶贫贴息贷款指标240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 3045万元,扶持项目1053个,其中:种养业726个,工业(加工业)327个,总受益农户20849户,其中贫困户19587户,扶持后解决温饱的10148户.通过发放扶贫贴息贷款,对发展生产、解决山区剩余劳动力就业及贫困户的温饱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具体做法及成效(一)认真筛选项目,落实扶贫信贷资金计划.前几年,由于银行没有参与项目的审查立项工作,项目经主管单位和扶贫办盖章即交由银行发放贷款,致使一些项目没有取得预期效益.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