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农业银行通过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但基层行在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过程中,仍存在着企业内部收益分配形式与各岗位工作质量、数量完成程度未能很好挂钩的问题,职工的积极性未有充分调动起来.主要表现如下:一、工资分配形式与职工劳动的质量未能很好结合起来.首先是调整工资均以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与其现行工资高低为条件,确认其工资是否升级.不讲工作成效,不问业绩大小,政治思想表现如何?只要是现行工资额与其工作年限不适应,均予以调整.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勤奋者的积极性.其次是工资晋级与相应职称挂钩,这自然是促进职工自觉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术的一个有效途径.但过于偏重这一做法,也会导致另一种弊端,如有一些同志片面注重写作,发表文章,为解决职称而奋斗,未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