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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以物抵债中变相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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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各地金融部门都加大了对企业欠款欠息的清收力度,并采取了“以物抵债”的办法。以物抵债对保护金融资产安全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一些企业的恶意行为和银行的不规范运作,造成了企业变相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使金融部门蒙受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对此应引起我们...
出处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1999年第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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