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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农机事故 法院六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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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4月19日上午在宁明县境内发生一起农机事故,经过2年9个月时间,前后经过法院的6次审理,于2002年2月26日由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伤者韦艳娥和宁明县农机局、宁明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胜诉,肇事者周勇败诉。
作者 韦国星
出处 《广西农业机械化》 2002年第4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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