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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计意见书与审计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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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根据《审计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审计署在1995年1月17日印发了[1995]7号文,对“审计意见书”等15种审计文书的使用范围及其内容、格式的要求作了统一的规定。
作者 葛迪源
机构地区 扶绥县审计局
出处 《广西审计》 1996年第2期35-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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