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经营业绩的量化指标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考核,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为此,梧州市人民政府及梧州市委组织部在1995年分别发出文件,要求审计机关对市管的十八家大中型企业的厂长(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每年都进行审计评议。根据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们工交审计科1991年对11家市管企业的经营者都进行了审计评议,下面谈谈我们对这项工作的具体做法及体会。 一、进行审计评议的做法 (1)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入手,对企业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特别要详细了解超过3年期以上的债务情况,弄清楚坏帐呆帐所占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