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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菜地和鱼塘开发基金管理混乱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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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菜地和鱼塘开发基金(简称基金)是国家建设征用城市郊区菜地、鱼塘,用地单位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的开发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新的种菜基地,增加或弥补因国家建设征用而减少的蔬菜种植面积和改造、扩建鱼塘发展水产养殖,保证城市居民疏菜及水产品供应的一项专项基金。 广西南宁市从1983年6月起,实行对用地单位征收新菜地、鱼塘开发基金。截至1995年底共征收基金8,109万元,已开发新菜地8,000多亩。
作者 廖碧梅
出处 《广西审计》 1997年第2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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