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在司法机关处理的诸如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聂树斌案等多起重大冤假错案中"被害人"均提出了巨额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国家赔偿法》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在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的确定方面仍不够明确。通过借鉴境内外精神损害赔偿相关制度,可在实体和程序两大方面提出完善方案。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第2期90-96,共7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Nanji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