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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大报告环境工作不能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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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6年4月25日,国务院就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审议。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年度环境报告。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7年第1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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