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晓军:地方立法要体现"地方特色"陕西省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办公室郑晓军撰文说,地方立法的目的是解决本地需要法规规范和引导的具体问题。因此,地方立法应注重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使所立法规有效、管用,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落地生根",得到更好地遵守和执行。文章认为,制定出接地气、有特色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充分调研本地立法需求。地方立法工作者要充分了解本地经济水平、政治文化、
出处
《人大研究》
2017年第4期54-55,共2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