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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已离婚,继子的赡养义务就消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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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1985年,陈某丈夫去世,她带着7岁的儿子袁清改嫁,我成了袁清的继父。袁清上中小学期间,我为他交学费,每天接送,辅导他作业,履行了父亲应尽的义务。袁清参加工作后买了房子、成了家。2005年,我与陈某离婚,一直没再婚,也无亲生儿女。如今,我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还经常生病,袁清却拒绝赡养我,理由是:
作者 潘家永 小宜
出处 《江淮法治》 2017年第8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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