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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 毁坏耕地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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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谋取非法利益,宜阳县韩城镇王某、李某、侯某私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使1.71公顷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2013年7月,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韩城镇南驿村河滩耕地上采沙。
作者 张旭旭
出处 《资源导刊》 2017年第7期49-49,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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