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龙某在市委某部门工作,著有《政治球力论》一书,并出版发行获得2万元稿酬。后来龙某到台湾某大学进行考察交流,在途中不幸因公殉职。龙某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有8万元存款和一个唐朝的瓷器花瓶,生前还曾向保险公司投了死亡险,但是没有指定受益人。龙某去世后,政府还为龙某的家属发了抚恤金5000元。龙某的母亲早年就已过世,妻子也已经去世,父亲今年76岁,龙某的一个女儿已经结婚在外地,还有一个儿子在读大学,和龙某住在一起。现在三个人都要求继承龙某的住房、8万元存款、瓷器花瓶、《政治球力论》一书的著作权、保险金以及抚恤金。那么,这六项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