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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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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明确自4月1日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
出处 《上海建材》 2017年第2期48-48,共1页 Shanghai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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