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 为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5]55号)、《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6]52号),省政府办公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鲁政办发[2013]3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20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4期303-30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