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600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4期313-314,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