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7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财农改[2016]22号),制定本办法。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4期331-334,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