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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档案节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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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68年修建紫云县邮电局办公楼,搬迁了部份民房。事隔20年后,吉××多次上诉邮电局侵占他家地基,经多方调解,邮电局同意补偿吉家地基款2万元,但吉家嫌少,仍不同意。于是邮电局组织力量查阅档案,终于找到证据,证明此房基已征拨过。
作者 魏绍俊
出处 《贵州档案》 1991年第3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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