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难点之一:庞大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只能采取条块分割的、等级化、行政性管理体系。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就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代表“人民”或“国家”行使所有者的权能,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收益进行监督管理。又由于国有资产数量庞大,覆盖各地、各行各业,不可能由一个机构直接全面管起来,只能按行业、地区划分管辖范围,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国有资产的直接使用者和经营者——企业,也不可避免地被“归属”到某一个行政化等级系列的管辖之下,不可能彻底摆脱“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干预和控制。
出处
《经济工作导刊》
1995年第9期23-24,共2页
Economic Working Guide Period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