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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城镇住宅制度改革不能仅局限于提租和售房。而如下一些问题,对住宅体制的改革是至关重要的。第一,对住宅产权给予更明确、更细致、更具法律效力的界定,使之更易于行使;第二,将住宅资产从企事业单位的其他资产中分离出来,实行独立的社会化经营;第三,建立一个有效的住宅融资体系,理顺住宅资金的循环渠道;第四,建立合理的住宅价格决定机制和理顺住宅市场的结构。
出处 《经济工作导刊》 1995年第11期45-45,共1页 Economic Working Guide Period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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