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6期42-4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