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办发[2011]8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11期59-70,共1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