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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权法公示公信原则诸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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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原则要求所公示的是物权,而不是其他。动产物权原则上以直接占有为公示方法,交付不能是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原则上以登记为公示方法。但登记也可是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占有也可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物权的公示方法与物权的变动要件不是一回事。
作者 郭明瑞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第15期41-4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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