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朝监察制度的地方机构设计十分完备,形成了对官僚体系严密监控的监察体系,有力地控制地方的财权、行政权、兵权和司法权。它的运行颇具特点:职权重叠;重视对于财权的掌控;高度依赖皇权,垂直管理;有一整套完善的监察人事管理制度,对于监察官员选拔要求高,管理考核十分严格;监察独立;形成完善的反察机制。尽管"异论相搅"与"风闻言事"的盛行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但是宋朝地方监察机构设计仍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对当代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49-51,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