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2008年8月初正式颁布实施了《反垄断法》,标志着我国反垄断的工作进入了一个制度化的进程当中,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实践中发现《反垄断法》在互联网方面的应用仍旧存在诸多的局限性,互联网领域的垄断现象十分严峻。尤其是在2011年的奇虎与QQ的"世纪之诉"体现了我国当前的互联网垄断现象仍旧明显,需要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文章通过对互联网+时代中的垄断进行初步研究,论述当前进行互联网反垄断行为的必要性,其次对当前我国的监督监察部门的反垄断行为进行简要评价,归纳总结出当前反垄断行为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前反垄断机构的实践要求提出完善我国的反垄断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