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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法律监管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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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认为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因结合了私募股权基金和有限合伙的双重优势,自其出现便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虽然我国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时间较短,但其对我国经济多元化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助力已初步呈现。尽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专章规定了有限合伙,一改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无法可依的局面,但是,我国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规定仍然不够完善,其中,现实中的监管问题亟待解决。
作者 苟艳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4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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