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围绕财权、事权、财力、支出责任这四个要素,经过了几轮关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改革,改革所表现的特征有二,一方面从收入端向支出端演进,一方面从全域向财政领域聚焦。《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何让其中所明确的改革事项逐一落地,需要加强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探索。为了形成切实可行的中央、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一要做好"办事"与"花钱"的学问,二要实施"双向平衡"与"上下结合"的方略,三要形成具体划分标准、路径、方法和流程。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9-24,共6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创新工程课题"‘十三五’时期深化财税价格体制改革研究--宏观经济政策选择与财税价格体制改革"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