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治建设的两个命题之间既有差异性也有协同性。前者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后者是国家治理的依托。事权决定支出责任,进而引导构建科学合理的财税法律体系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路径。财税体制改革必须依托法律制度框架,走法治化的路径。制定财政基本法、税收基本法等宪法性财税法律。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25-29,共5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青年基金"公法视野下的税收法定研究"(项目编号:15YJC820024)
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项目青年基金"国家治理视角下的税收法定研究"(2015KYQ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