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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实现全额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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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结转扣除比较特殊。有观点认为,税法规定超过扣除限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所以均能实现全额扣除;也有观点认为,在年度纳税所得亏损的情况下,超过限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因计入所得亏损额,要受五年法定亏损弥补期限的限制,所以未必都能实现全额扣除。本文通过实例予以剖析,得出应全额扣除且不受五年时间限制的结论。
作者 方飞虎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42-44,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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